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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届会议通过的有关法律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社会和法频道记者】

这次三法撰改是对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和组织作出的规定,作出这些规定的初衷是什么? 地方组织法修改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也进行日常工作,是否意味着将来他们会行使或发挥常务委员会的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武增】

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三部法律,我们一般称为人民代表大会三法,是我国政权建设的三部重要法律,这次三法的修改首先是为了加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从业和建设。 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础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础民主的比较有效的形式。 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共267万,县乡两级直接选举的代表占总数的95%,所以他们是党和国连接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 一般说“郡治则天下治”,说“基础不牢固,摇山摇海”,加强基础人民代表大会的从业和建设加强我们的政权基础,重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每一个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多年来,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再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和依法行使职权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现在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职工和建设也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第一,有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不规范,没有责任,有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有过头的现象,有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不充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途径也很方便

我们这次拟订了《三法》的第一个文案,一是加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和组织建设。 二是加强代表选举工作,关闭好代表入口。 三是加强代表性工作。 综上所述,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和组织建设是这次《三法》编纂的关键。 一是确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闭会期间的就业责任。 二是增加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名额,从原来的15人到27人从15人变更为35人,人口超过100万人从原来的35人变更为45人,增加了名额的上限。 第三,增加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即法制、财经等专业委员会。 第四,规定市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街道设立职工机构。 这些措施保障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有人员、机构去议事、去工作,使机构人员配置适应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任务,一致,有利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发挥一个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性质定位是什么,现在规定了闭会期间的一点职责。 例如,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安排听取本级政府的专业业务报告,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开展视察调查,听取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这些职责是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一点职工职责,是县级的,与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承担的法定职责不同。 例如,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讨论和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它部分变更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计划预算,监督“一府两院”,闭会期间“一府两院” 因此,《三法》选改决策实施后,乡镇民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工作必须依照这次《三法》选改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复印件来源: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

标题:“为何撰改“人大三法”?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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