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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兰州8月9日电(记者连振祥,张玉洁)鉴于中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越来越多,在8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甘肃)新能源国际博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梁志鹏说,有必要确立可再生能源的“三个优先顺序”,即发电优先顺序、快速发展优先顺序和费用优先顺序。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处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但在准备中的辅助改革措施中,达成协议的是发电优先权的设定,风电、光伏发电等具有最高优先级的发电权。

梁志鹏认为,光靠发电优先级是不够的。 因为电力市场空之间是有限的,所以在计划阶段需要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优先度,在国家一级的计划期间,应该定位迅速的发展优先度。 另外,在能源消费时,也应该确立可再生能源的优先权,应该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份额,确保成本优先权。

梁志鹏认为,为了改变能源的消耗方法,有必要降低煤电的增长,以可再生能源、核能、燃气发电代替。

“十三五”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加速的快速发展期,初步预计,中国年新增光伏、风电、光热发电,平均年投资5000亿元左右,合计2.5万亿元总投资规模。 梁志鹏说,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量的15%,从根本上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规模很重要,这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来实现的,赋予优先权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和

标题:“中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必需拥有“三个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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