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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个人资料:网络立法正确把握网络本身的规则,区分层次,决定不同行业应适用的不同法律的大体、管理对象、管理手段、执法程序和补救方法等,适当设计比较有效的管理制度,立法的质量和执行

中国网络新闻安全立法事业起步较早,1994年国务院发布《计算机新闻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是中国专门比较新闻网络安全问题制定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条例要求保障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设施(包括互联网)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新闻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的正常发挥,维持计算机新闻系统的安全运行。 在此基础上,我国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新闻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年,国务院发表了《关于新闻化迅速发展和新闻安全可靠保障的一些意见》,能源、交通、金融等行业关系到国家民生的重要新闻系统和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网络等基础新闻互联网 要加强技术防范,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同步、防窃听能力。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去年曝光的美国prism,表明互联网安全行业的形势变得更加严峻和复杂,中国现在的互联网安全立法的不足也凸显出来 现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立法水平低,权威度不足。 现在网络安全行业的立法除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新闻保护的决定》等一些行政法规外,其他很多都是部门规则,甚至通常 这样,如果发生需要以高级别法律为依据的情况,现有的立法权威度就会明显不足,影响其效力和比较有效性。 而且,以部门规则为主的立法结构,部门各为政治,缺乏全面计划,对立,制度间缺乏协调,经常出现九龙治水现象。 二是现在的新闻安全水平保护制度源于计算机刚在中国应用的1994年,例如个人新闻保护等问题当时无法考虑。 当前,全面互联和移动计算的新形势,如监管重点不够集中、监管手段不全面、制度设计不充分等缺陷逐步暴露,新闻化迅速发展的实际上 三是现行制度实际执行的效果不能完全满足,需要提高全社会的互联网安全意识,自主控制的互联网安全技术需要实现突破,全面提高互联网安全能力

比较上述局面,必须加快中国的网络安全立法,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国家的网络主权和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办中央网络安全和新闻化指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表示:“加快制定立法计划、复制管理网络新闻、保护重要基础设施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网络空之间,合并公民。” 习总书记的指示确定了我国网络安全立法的下一个方向。

当前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必须加快推进以下事业: (1)尽快制定和颁布国家网络立法专业立法计划,从全球设计高度构建包括网络安全在内的网络法律基本结构,网络 (2)尽快制定《网络安全法》,能源、供水、交通、金融、城市公共事业、公共卫生、公共管理等行业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新闻系统和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网络等基础新闻进入 此外,建立比较有效的网络安全教育、安全预防管理技术研发支持、人员培训以及新闻安全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制度,实现安全与快速发展并重、以安全保障快速发展、快速发展促进安全的目标。 (三)尽快启动《个人新闻保护法》等立法事业,比较有效地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提供,获得公民个人新闻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构筑安全放心的网络环境,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 (4)在中央网络安全和新闻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可以进一步整理网络安全执法体制,确定执法责任,充实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效果,真正执行法律规定

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是分不开的,不完全等同,有双重优势。 因此,网络立法正确把握网络本身的规则,区分重要的基础设施、中间平台、网络顾客、网络新闻四个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应适用的不同法律的大体、管理对象、管理手段、法

标题:“加快互联网安全立法,确保国家互联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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