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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直播商品法律监管建设,加大非法直播商品成本。对于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带货”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最近,现场直播,尤其是网上红色现场直播,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近3200万用户在5小时内被吸引到现场直播室观看,钟超的1万支口红在5分钟内销售一空...类似的场景不断出现。然而,随着快速发展,现场送货的“质量门”和“售后门”等事件也影响了消费体验,给人们带来了一些麻烦。

所谓商品直播,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近距离展示商品、咨询答疑、购物指南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企业家、商人和品牌建立自己的客厅,推销自己的产品,这是商店销售服务的延伸。二是专业主持人在互联网平台上设立直播室,通过专业知识或影响力积累粉丝,向粉丝推荐特定产品,帮助解决售后问题。

人民日报评论:直播不会“带来灾难”

直播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特别是社交平台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然而,也应该注意到,一些主持人在推荐产品或服务时夸大其词。消费者开始后,他们发现产品促销与现实不符;有些所谓的净红色爆炸物品在质量和安全上得不到保证,有些甚至是“三无产品”;还有其他直播数据欺诈的平台。显然,没有多少人在网上观看、评论和交易,但他们通过技术手段编造美丽的背景数据,制造虚假的繁荣和流行。

人民日报评论:直播不会“带来灾难”

有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跟上解决问题的速度和力度。任何行业的成熟都会经历不断暴露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尤其是对新兴行业而言。用商品规范直播的发展,平台责无旁贷。具体来说,平台不仅要自律,还要对平台上的商家和锚有他律。一方面,完善网上红色商品诚信评价机制,将监管部门的粉丝评价、举报、查处信息录入评价系统,将违法情节严重、污染信息较多的“网红”纳入黑名单,取消直播。采取商品资格认定,并运用失信惩戒措施规范商品直播;另一方面,一些主持人被敦促在相关领域形成更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精神,引导他们花更多的时间在现场直播之外选择和试用产品,以便粉丝在现场直播期间有更好的购物体验。

人民日报评论:直播不会“带来灾难”

不久前,《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时交付也是平台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应加快活产监管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活产信用评估机制,加大非法活产成本,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于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品”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多党合作和治理,引导“活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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