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58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一次会议上99次提到监管。本专栏认为,中国a股市场违规处罚过低,无法遏制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应予以加强。特别是在大股东现金减持的早期阶段,应进行合规性审查。

中国股市最常见的违规行为有三种。一种是通过大量申报、频繁撤销订单等手段操纵股价。欺骗投资者追逐高额利润和购买不正当利润;二是少数机构投资者或大个人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上市公司未提前公告的内幕信息,提前购买股票,获取非法利润;第三,上市公司大股东为维持股价或配合大股东减持增持而发布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构成非法信息披露。

事后监管应重罚违规

目前,管理层对股价操纵的调查并不令人满意。借助大数据,管理层不仅可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还可以据此进行调查和处理。目前,股价操纵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在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

虽然调查的内幕交易案件不多,但总有迹象表明上市公司的重要信息已经提前泄露。例如,在发布重要公告之前,上市公司往往会看到股价提前上涨,交易量扩大。虽然这不能指出谁掌握了内幕信息,但投资者可以肯定,一定有人事先掌握了内幕信息。

国际成熟股票市场对内幕信息的识别非常严格。如果一家公司的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涉嫌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高管和投资者必须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自己没有内幕交易,不需要监管机构证明存在内幕交易。只要他们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们就会被认定为内幕交易。

至于违反信息披露,主要问题是处罚过轻。例如,曾经被列在虚假名单下的绿岛,现在还没有被除名。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中,很多人被处以数十万元的罚款,这与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违法所得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惩罚机制只能说是“呵呵”。

对于大股东来说,因为他们持有大量的限制性股票,没有必要担心他们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惩罚。然而,如果他们继续减持股份,他们可能会面临这样的困境:他们无法为自己过去的违法行为找到惩罚资产。因此,本专栏建议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前应首先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合规性审查。如果未能通过合规审查,出售股份所得的资金将不会转出。

标题:事后监管应重罚违规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3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