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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检察院对令计划、苏蓉、白、朱、周本顺、杨、贺家诚等41名原省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沈等22名原省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最高法律数据显示,各级法院依法宣告公诉案件中的667名被告和自诉案件中的372名被告无罪,确保无罪者不受刑事调查。]

[结案105.3万起金融案件;完成了107,000起保险案件;审结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案件4238起。]

今年的两个高报告包含了一系列热点问题,包括纠正不公正、虚假和错误的案件,打击金融和证券领域的犯罪,非法集资,司法改革,反腐败等。

3月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两个高报告)。

两份高质量报告显示了2015年的记录:国家法院审结了34,000起腐败和贿赂案件,涉及49,000人;全国检察机关立案近4.1万件职务犯罪案件,立案5.4万人;全年有近1000名被告被宣告无罪。

学者:探索建立资本市场公益诉讼制度

正义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去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业案件334.7万件,同比增长20.3%。其中,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完成了107,000起保险案件;审结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案件4238起。

在民间借贷方面,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刑事案件58000件,判处罪犯72000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2015年,检察系统严厉惩治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非法集资犯罪,依法查处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12,791人,依法处理了“电子租宝”等非法集资案件等重大案件。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证券期货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

在2016年的工作部署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打击金融、证券、保险领域的犯罪行为,确保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列为工作重点。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过去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存在四个弱点:重发展轻规范、重效率轻公平、重创新轻诚信、重速度轻安全。要扭转这种局面,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将资本市场引入法治。因此,要按照“以重典治乱、以毒攻毒”的法治理念,严厉打击金融、证券、保险等领域的犯罪,确保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设投资者友好型社会。

两高报告:着力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

具体来说,刘俊海建议,首先要探索在资本市场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而检察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监管机构和社会组织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为投资者提起公益诉讼。

其次,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对证券市场民事责任案件进行司法解释。目前,资本市场只有《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而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鼠仓”等其他行为的民事赔偿却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使得地方法院难以立案。同时,地方法院要打破“司法解释依赖”,以法院全面实施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真正打开立案之门。

两高报告:着力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

反腐败与司法反腐败“年度报告卡”

据报道,2015年,中国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案件3.4万起,涉案人员4.9万人,被告为局级以上干部134人。与此同时,全年有2495名罪犯被判受贿。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近4.1万件,涉及职务犯罪5.4万人。

其中,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多万元的案件4490件,同比增长22.5%;县级以上涉嫌犯罪干部4568人,同比增长13%,其中局级以上干部769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介绍说,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对令计划、苏荣、白、朱、周本顺、杨、贺家诚等41名原省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沈等22名原省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13,210人因受贿罪而被调查,8,217人因贪污罪而被调查,如因不正当利益而追捕干部。依法处理南充选举拉票贿赂案件,查处涉嫌犯罪33人的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和乱作为,对13040人进行了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

两高报告:着力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

继续往年的做法,最高法和最高监察院分别公布了系统中的反腐败数据:

各级法院查处了721名利用审判执行权违法违规的警察,其中120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报告还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违法警官的调查和处罚:2015年对14名警官进行了调查。

此外,最高法的报告还提到了最高法前副主席奚晓明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一些法官法治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他们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党纪甚至枉法,尤其是奚晓明。违反法律法规会产生恶劣影响和深刻教训。”

检察院方面,2015年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官465人,同比增长15.1%,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4人。

坚持防止错误案例的底线

2015年,陈曼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峰投掷危险物品案、徐金龙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得到再审改判。

预防和纠正错案仍然是“两高”报告中值得关注的内容。

根据最高法律的数据,各级法院依法宣告公诉案件中的667名被告和自诉案件中的372名被告无罪,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调查。

周强在2015年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表示,他对错案的发生深感愧疚;今年的口号是“从中学习”。

最高检查报告更加强调预防和纠正不公正、虚假和错误的案件。

最高检查报告显示,2015年,如果调查机构不立案,它敦促撤销10,384起案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取证等违法案件查处活动31874件;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人,决定不逮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

曹建明说,要深刻反思检察机关批捕检察和诉讼监督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和惨痛教训,努力完善纠正和预防错案的常态化机制。仔细检查每一份投诉材料,如果有任何违法的可能性,及时调查和处理。建立异地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制度。

对于今年的工作,曹建明表示,将严格执行罪刑法定、不涉嫌犯罪、排除非法证据等法律原则,坚持预防错案的底线。以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题报告为契机,加强调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上诉案件必须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审查,特别是刑事案件."原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功义对记者表示:“由于上诉案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仍在上诉,这表明其中可能存在司法不公。特别是刑事案件也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这在当地很难纠正,所以必须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审查。这是法院和检察院纠正冤假错案的成功经验。建议场外审查制度化和程序化。”

两高报告:着力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

最高法律向“实施中的困难”宣战

“全面地对执行宣战是困难的。从根本上解决执行的难题,打破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障碍,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周强在报告中提到,要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手段,强化信用处罚,使不可信赖的执行者难以行动,无处可逃。

实施体制机制改革也是部门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河北、浙江、广西等地法院开展了审判与执行分离改革试点;湖南、内蒙古、辽宁、江西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同地方建立了合作机制;同时,加强信用处罚、完善网络监控系统等措施可以解决实施困难。

谈到这个问题,周强严厉地说:“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敢于面对困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依法坚决制裁,决定司法拘留14000人,判处刑罚1145人。”

对此,王功义表示:“执行问题的确是解决司法不公的最后一道屏障。判决执行本质上是一个司法行政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将司法业务与司法行政分开。”

王功义认为,现在法院内部是分开的,审判就是审判,执行就是执行。各级法院都设立了执行委员会,将司法事务与司法行政分开。但这只是改革的第一步。第二步应该是将司法行政与法院分开,由司法行政部门,即司法部来管理。如果行政裁决和民商事裁决由司法部执行,法院可以集中裁决,保障司法公正,减轻法院负担。因此,改革仍需推进。

标题:两高报告:着力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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