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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方都大力支持民营银行,但现有的一些优惠政策未能惠及民营银行,制约了民营银行的业务创新和发展。”3月13日,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说。

据悉,自首批五家民营银行在中国试点以来,民营银行在探索创新金融改革模式、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民营银行分为城市商业银行,其市场定位不同于城市商业银行。例如,温州工商银行主要为温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和县级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其地位更接近农村商业银行。

南存辉认为,民营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是按照15%的标准支付的,比农村商业银行高3个百分点;营业税按5%的标准征收,比农村商业银行高2个百分点。民营银行盈利结构单一,规模小,需要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

此外,根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暂行规定》,银行设立一年以上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后,方可设立分行。然而,2015年10月,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民营银行应坚持“一行一店”的原则,总行所在城市只能设立一个(线上)营业部,不得跨地区设立。因为不可能开设分行,尤其是线下私人银行将无法扩大服务半径,接触更多的客户,并限制各种业务的发展。开设分行将有助于民营银行提高社会认可度,加强对中小企业、“三农”和社区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以差异化政策扶持民营银行发展

为此,南存辉建议:

首先,分别建立民营银行序列,研究和完善与民营银行发展相匹配的监管体系。建议小微企业占70%以上、每户150万元以下的民营银行应遵循农村商业银行的顺序,即存款准备金率为12%,营业税按3%的标准征收。

二是根据《关于设立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暂行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放宽民营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允许符合指标要求的民营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壮大提供平台。

标题:以差异化政策扶持民营银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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