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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提高投资者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中国证监会将组织以“正确认识私募股权,远离非法投资”为主题的保护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权益的专项活动,以促进对私募股权投资者保护的不断深化,促进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据四川证监局消息,2015年3月,作为托管公司的g证券公司与y投资公司签署了“xx对冲基金”托管协议,并提供了几份加盖公章的空白色基金合同复印件,供其在募集资金过程中使用。这个“对冲基金”的投资者大多是Y公司高管和员工的亲戚、朋友或熟人。同年6月,两名投资者前往G公司询问基金净值,但公司负责人告诉他们,合同中约定的托管账户没有收到客户认购款。

投资者应审慎选择私募基金产品

经过协商,两家公司发现,Y公司已经用Y公司自己的银行账户页面替换了基金合同文本中原来的筹款托管账户页面。四川证监局收到线索后,派人到G公司核实,确认Y公司将合同托管账户转为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将客户投资款580万元非法转入公司高管及关联自然人的银行账户用于其他目的。在不断的监管压力下,Y公司最终将580万元的全部投资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并将全部资金合同文本返还给G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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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私募股权基金领域中非法挪用基金财产的典型案例。据四川省证监局有关人士分析,首先,Y公司以“基金财产由证券公司管理”的方式骗取投资者的信任。y公司通过与国内知名证券公司的托管合作,取得了加盖证券公司公章的空白色基金合同,但实际上并未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托管人托管,只是通过托管的方式骗取了投资者的信任。其次,借助“对冲基金”的概念,它混淆和吸引投资者。Y公司使用“对冲基金”的概念,看起来“高”的“包装”产品,从而混淆和吸引投资者。第三,Y公司利用私募基金合同签订中的漏洞,挪用基金资产,利用托管人的信息不对称和从签订托管协议到成功融资的时间差,擅自篡改合同内容,与不知情的投资者签订所谓的“三方协议”,大胆挪用基金资产。最后,利用熟人麻痹投资者。

投资者应审慎选择私募基金产品

该人士指出,投资者应谨慎选择私募基金投资,并在投资后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托管人给予持续关注和监管。一方面,他们应该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在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前提下,选择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另一方面,他们还可以了解私人基金经理过去的表现、市场声誉和诚信标准。在查看合同时,应关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页、缺页等异常情况,密切关注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和运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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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者的问答

如何理解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信息?

为方便投资者查询私募股权基金信息,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了私募股权基金分类公示平台,根据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信息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分类公示。

私募股权基金经理分类宣传网站http://gs.amac/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managerlist

http://gs.amac/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index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综合查询网站

私募股权基金宣传网站http://gs.amac/amac-infodisc/res/pof/fund/index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单(2015年6月)链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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