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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的基本信息

2 .资金筹集情况

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期间发生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费用不计入基金费用,也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二)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基金总份额的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之间的间隔为0;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范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不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2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个信息披露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入。投资者在投资该基金之前,必须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要谨慎选择。请投资者在投资前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宣布。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

标题: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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