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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45证券简称:尹仲股份公告号:Pro 2016-062

尹仲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苏州尹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尹仲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4,806,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2%)的通知:因尹仲集团在上海展盾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展盾投资”)诉尹仲集团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胜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展盾投资的全部诉讼请求(详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冻结公司控股股东股份的进度公告》),现已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通知书[(2015)司(商)第97-2号]。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股份冻结的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苏州市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展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我院(2015年)民事裁定·四(商)第97-2号已生效。因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协助解除对苏州尹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尹仲80,256,801股(股票代码600745,证券类非限制性流通股)以及贵公司在冻结期内的股票发行、股份转让和派发现金股利的冻结。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股份冻结的公告

上述协助解除冻结的工作已经完成,苏州尹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80,256,801股尹仲股票的冻结,以及冻结期间的股票发行、股票转让和现金分红均已解除。

特此宣布。

尹仲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股份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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