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25字,读完约3分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含税)每股分配:每股0.8元,每10股8元;

●记录日期: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

●除息日和现金分红日期: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本公告不适用于h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关于h股股东现金分红的分配,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一、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会期和日期

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从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

“在股东大会通过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之前不超过两个月。”

二.2015年a股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5年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

根据公司的a股股本5,919,291,464股,每10股向所有a股股东分配8元现金(含税);扣除税款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新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将每10股送现金和7.2元;持有非股权分置改革、非初始限制性股票和无限制股票的个人股息税应按差别税率征收。每10股支付8元。股权登记日之后,按照实际持股期限纳税;持有非股改、非初始限制性股票和无限制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股息税,对香港投资者征收10%的税率,对内地投资者征收差别税率。(注: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持股期限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基础计算,一个月内(含一个月)每10股缴纳1.6元税款);如果您持有股份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您将每10股缴纳0.8元税款;如果你持有股票超过一年,你不需要缴税。);对于qfii和rqfii以外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不在所得发生地由纳税人代扣代缴。).

2015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第三,记录日期和除息日

本次股权分配的记录日期为2016年8月23日,除息日为2016年8月24日。

第四,分红的对象

分配目标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本公司所有a股股东。

V.股息分配方法

本公司2015年a股股息将委托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16年8月24日,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的股息将通过股东托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如果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转托管,其股息将从原托管证券公司收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3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硕、蒋若凡

电话:020-87550265,传真:020-87554163

七.供参考的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分红的具体时间安排。

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标题:2015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9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