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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汪昌云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已批准汪昌云先生的任职资格。

自2016年8月18日起,汪昌云先生被任命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对汪昌云先生的参与表示欢迎。

汪昌云先生的简历如下:

汪昌云先生,1964年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1月获伦敦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目前是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汪昌云先生于1989年至199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并于1999年至2005年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任教。自2000年起,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学系主任,中国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韩庆高级经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院长。目前,汪昌云先生兼任中国投资科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金融年会主任、中国金融协会理事、《金融季刊》副主编、《中国金融》副主编、《中国金融评论》副主编、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国家审计署特聘审计员,以及厚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汪昌云先生被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授予最佳研究论文奖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划”,2007年入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13年入选“国家百万人才工程”,2014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的公告

汪昌云先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至2019年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税前薪酬标准如下:基本薪酬为每人每年20万元,其中风险政策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主席每人每年增加工作津贴20万元,其他专业委员会主席每人每年10万元,专业委员会成员每人每年5万元。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可累计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昌云先生未从本行获得任何报酬。

据董事所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汪昌云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证券于mainland China、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且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均无关系,亦无于本行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于本公告日期,汪昌云先生并无持有本行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十五部)股份的任何权益。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的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汪昌云先生的委任而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 (h)至(v)条,并无需要披露的资料,亦无需要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项。汪昌云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此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先生将任职至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为确保本行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责,在公告发布前,周先生仍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鉴于银监会已批准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8月18日起,周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周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异议,不存在其他需要通知本行股东的事项。本行董事会对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的公告

同时,由于周先生退休,本行拟调整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的构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行人事薪酬委员会主席职位暂时为空,本行将尽快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并及时公布调整后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安排。

特此宣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标题: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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