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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对新一批8个省和自治区的反馈最近已经发布。在“监督政府”的压力下,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11月23日,环境保护部宣布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监察局对云南省的反馈意见。巡视员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开发与保护不足并存。虽然近年来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中央政府的要求和云南省特殊的生态状况与人民的期望仍有差距。

从检查员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严格,高原湖泊保护仍需加强,重金属污染控制的推广力度较弱,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的非法开发时有发生。

据环境保护部宣布的检查人员,在与干部的谈话和采访中,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许多领导同志认为,该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大的环境容量,一点污染不要紧,环境保护工作不够积极。;“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共收到中央专项资金22.85亿元,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但省级财政投入很少;非法开发现象突出,出现了“边治理边破坏”和“居者有其屋”的现象。自《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一个会议中心项目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非法修建酒店、公寓、别墅,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目前仍在对外销售。

云南环保工作与中央要求“存在差距”

到目前为止,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向八个省和自治区派出的检查员的反馈已经完全公布。据《国家商报》记者介绍,虽然各地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存在差异,但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不足已成为八个省市自治区的共性。

国家应采取支持措施

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对河北省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今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再次出发,士兵们在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和宁夏等8个省和自治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继文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中央环保检查组在各省发现了大量问题,这实际上反映出地方政府在环保问题上目光短浅。在很多地方,生态文明的理念需要转化为实际行动,国家在推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也应该采取一些配套措施。

常继文说:“不要监督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帮助当地政府,并指导当地政府如何纠正。”

同时,检查人员也发现了一些典型问题:内蒙古89个国家级和自治性自然保护区中,有41个违反了法律法规,涉及663家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普遍没有开展。黑龙江省周庆市杜尔伯特县谎称该湿地为现有耕地,并报上级批准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开发项目,导致保护区内1万多亩湿地遭到破坏。

各省的环境保护为发展做出了让步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团向云南省报告,云南省的环境保护要求不够严格。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2016年全省仍有55个重点建设项目未获准先行建设。

云南省似乎不是唯一一个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宽松的省份。当中央环境保护检查局提出检查人员的主要问题时,它所驻扎的所有八个省都指出存在这些问题。

检查组向内蒙古汇报了检查情况,指出许多同志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而且认为整个地区环境容量大,不会出现环境问题。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降低了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县城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达到80%和90%左右。《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18年)将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设施和球团生产设备的安装时间从2017年推迟至2018年。

2015年10月,江苏省明确将环境质量定义为“只有好,没有坏”,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红线。然而,在评估2015年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时,却是针对南京七巧屯和昆山。赵屯段水质不降反升,没有明确的治理措施;无锡、台州违反生态红线,占用绿地或违章建筑,相关要求未明确。

根据对广西干部的采访和访谈,广西部分领导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盲目乐观,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敏感性缺乏认识。环境保护使开发和建设让步。城市建设规划中存在侵占自然保护区的现象,北部湾开发建设未充分考虑战略环境评价的要求。

此外,检查组还指出,江西的一些环保工作不严格,不真实;河南省环保工作的推广和实施力度不够,不作为和缓慢的问题更加突出;宁夏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决策存在差距。

常继文认为,各省、自治区环保工作不足,不仅生态文明建设粗放,也反映出相关部门缺乏指导和服务。下一步应该是进一步加强相关措施。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常继文建议,在早期阶段应该有更多的“监督标准”的措施,下一步应该以“监督标准”为重点。地方政府应建立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包括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生态文明教育和培训等。,从而实现监督与监管的统一。

标题:云南环保工作与中央要求“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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