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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了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通知中提到,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降至20%,二手房贷款期限将适当延长,各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将放宽。

其中,就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而言,第一套房是二手房。房屋年龄在五年以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或房屋使用年限在5-20年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房屋超过20年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但是,如果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则应执行首笔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政策。此外,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期限加上房屋的年限不得超过50年。

标题:杭州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政策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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