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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b21版)

三是基金申购的开户和申购程序

(1)账户使用说明

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应在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期间,所有基金代理网点和直销机构应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立账户,但每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投资者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认购,也不得非法资助或帮助他人非法认购。

(2)在我行直销中心开户(或注册账户)和签约的程序

1.募集期间,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为首次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万元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手续,追加认购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暂不受此限制,具体规定见本公司网站)。

2.开户(或注册账户)和订阅时间:

基金将于每天9: 30至16: 30进行募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申请)(募集期间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不受此限制)。

3.开户(或注册账户)需提交的材料: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要在我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如果它已经被打开,没有必要重新处理它。在资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以同时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或注册账户),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人现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平民证、警官证,下同)(如为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②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账号(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有效签署;

④指定银行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双方有效签名);

⑤承诺书;

⑥完成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自然人版)。

(2)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账号(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及单位公章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基金业务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6 .企业经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平民证、武警证,下同)(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副本);

⑦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公章、私章、公司公章各一份)一式两份;

⑧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承诺书;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完整问卷(机构版)。

注:上述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并确认为赎回、分红和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原则上,银行账户的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4.提交订阅的材料:

(1)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认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人当前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有效银行承兑章的银行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有效签署。

(2)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认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公司加盖有效的预留印鉴;

②加盖有效银行承兑章的银行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③经理现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付款:

投资者应按照中欧基金管理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申请认购前将全部资金汇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直销客户1:

账户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0011627

直销客户2:

账户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162028

投资者填写的汇款文件必须注明认购基金的名称或代码以及投资者的姓名(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必须注明身份证号码),并确保在发行结束日16:30之前到达。

如果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前未到达我公司的银行直销账户,如果认购有效期延长,当日提交的申请将延期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期)以资金到达日期为准;如因银行原因当日未能确认收到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当日提交的申请将推迟至确认投资者信息后进行。上述情况被推迟到发行结束。直销中心可以根据各种紧急情况对上述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行期结束时,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如认购无效,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账户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投资者转移资金,未办理开户手续或者未开户的;

(二)投资者转移资金,但认购申请未被受理或者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三)投资者拨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四)在募集期结束之日的规定时间之前,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尚未到位;

(五)导致无效认购的其他情形。

如果投资者认购无效或失败,认购款项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投资者未能开立账户或未能开立账户,其认购资金将返还至其转入账户。

(4)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按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清算和交付

1.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募集活动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支付的有效认购资金所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份额以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

3.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权益进行登记。

V.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限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决定停止募集基金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低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少于200人。

符合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或者停止出售基金,并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宣布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但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招聘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支付的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得索要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六、当事人或中介机构募集

(a)基金经理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惠晶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惠晶大厦5楼,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楼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窦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33830351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55号

成立于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356,406,257,100元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袁弘

(3)销售机构

出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告“一、基金募集与基金份额出售基本情况”中的“(十三)出售机构”。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惠晶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窦

总经理:刘建平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9日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68609601

联系人:关志斌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同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余伟峰

承办律师:黎明明和齐鲁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齐鲁

(六)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余为民

经办会计:单高峰,余为民

七.销货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中与基金相关的法律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2日

标题:中欧强瑞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8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