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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12月1日电(记者毕)2015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第一年,而2016年则是互联网金融的标准年。在过去两年中,该行业见证了监管的逐步标准化和制度化。

昨天,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首届亚洲金融年会”上,许多专家就网络金融监管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其中,中国互联网络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助金协会”)营业部主任郑晓东表示,通过信息披露平台,协会将使网上贷款资金的运行轨迹透明化,以避免“坏账”挤走“好钱”。

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凸显

2015年之前,互联网金融的野蛮发展十分突出,长期处于“无监管、无准入门槛、无规范规则”的状态。

针对这些问题,自2015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得到了大力推行:7月,十部委出台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称之为《互金基本法》,并对各种格式进行了划分。明确每种格式的监管机构;2015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网络信用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2016年8月24日,正式发布了《互联网信用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措施中有13个否定列表,13个是不允许的,红线是从监督中划出的;9月,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1+6”实施方案公布,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

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凸显 互金协会将建集中信披平台

今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金融互助整治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是互联网金融整改工作的主导文件,明确了包括p2p、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在内的互助黄金行业整改机制。

在不断完善的监管规则下,该行业逐渐步入正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吴旭川指出,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监管,但由于金融技术发展迅速,法律和监管在某些方面跟不上,所以目前实行的是负面清单管理。与肯定列表相比,否定列表还反映了政府和监管机构对金融技术或互联网金融格式的容忍度。

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凸显 互金协会将建集中信披平台

互助黄金协会将建立一个集中的信件平台

银监会颁布的《基金监管基本法》和《网络信用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都对平台信息披露提出了详细要求。

以《互联网信用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例,第五章“信息披露”指出,点对点贷款中的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上向贷款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融资项目、风险评估和可能的风险结果,以及匹配和未到期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公告的形式定期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及同业拆借的相关监管要求。

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凸显 互金协会将建集中信披平台

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10月发布了互金信息披露标准,规范了96项网上贷款披露指标。

郑晓东在会上透露,到目前为止,每个家庭披露的信息都有很大的差距,每个家庭掌握的标准都不一样,也不公开透明。鉴于上述问题,协会的下一步工作是建立一个集中的信息披露平台,以避免不同的规模,提高行业的透明度。

他表示,互助黄金协会的信息披露平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员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治理信息、网站信息、财务会计信息等。第二部分是经营信息,包括贷款余额、投资数、融资数、逾期项目逾期率、逾期率、人均投资、人均融资等指标;第三部分是项目信息,包括金额和还款方式,结合渗透管理的思想,揭示项目的借款目的和借款人信息。

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凸显 互金协会将建集中信披平台

他强调,对于大家都很关心的《同业拆借管理暂行办法》中20万元/100万元的限额问题,协会将公开已建统一基础设施的信息,并对超限额情况进行预警处理。

“我们为信息披露平台设定了三个目标。第一是服务监管,为监管提供数据支持。第二是为员工服务,防止坏钱赶走好钱,帮助上级,限制下级。三是服务社会,提高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郑晓东说。

标题: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凸显 互金协会将建集中信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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