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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提高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最高余额的批复》(韩隐[2016]114号)精神,农业发展银行的会议安排在2016年12月7日下午举行。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2016年第九次发行的“十一五”期间、2016年第九次发行的“七五”期间、2016年第十二次发行的“八五”期间、2016年第十二次发行的“九五”期间和2016年第十二次发行的“十五”期间固定利率(计息)金融债券分别不超过50亿元和30亿元,债券支付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上市后与农业发展银行2016年第11、7、8、9、10期发行的金融债券合并,票面利率分别为3.10%、3.28%、3.37%、3.95%和3.95%。发行人保留增发债券的权利,农业发展银行将在发行后第二个工作日之前发布发行公告。

公  告

欢迎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农村信用社及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其他机构积极认购。

特此宣布。

详见承销团名单及五种债券的发行方式:

中国债券信息网

中国货币网

联系人:赵胡景波

电话:010-68082070 010-6808209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年12月5日

标题: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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