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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京和江苏省苏州市同时发布了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主要措施包括增加土地供应,优化公共土地出让招标方式,调整与居民购房相关的信贷和公积金政策。苏州还对未在本市注册的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实施了限制。新规定将于8月12日生效。

此前,合肥已经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随着南京和苏州加入房地产市场监管,这意味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政策因该市的政策而开始收紧。

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招标方式和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中规定,土地公开出让招标方式将进行调整,商品房土地公开出让将实行网上交易,招标产生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计入房价允许成本;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的80%时,预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必须符合从“封顶主体结构”到“出售现房”的建设进度。

南京苏州重启房地产市场调控

同时,南京调整了按揭首付比例。自有住房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房时,其他地区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高淳和丽水除外,这两个地区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如果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住房,其他地区的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不低于50%,高淳和丽水除外,这两个地区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南京苏州重启房地产市场调控

苏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共15条,包括增加土地供应、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非居民购房政策等。

《意见》明确规定,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相应的购房贷款不结算。苏州市(不含吴江区)申请个人商品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50%;如果一个居民家庭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而购房贷款没有结清,它将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此外,对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住房总价格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格的30%,贷款利率由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高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0%。

南京苏州重启房地产市场调控

与南京不同,苏州还出台了为非居民购房的政策。非苏州家庭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买之日起前两年一年以上的苏州市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宋惠勇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南京和苏州重启楼市调控的背景是前期“地王”频频出现和房价过度上涨。“中原地产已经进行了调查,苏州购房者的比例已经达到80%左右。新政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太大影响。”虽然这项政策的细节并不致命,但苏州和南京是房地产市场上两个受欢迎的城市,这项新政策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这将对舆论导向产生影响,并可能对股市的相关行业产生短期影响。”他说。

标题:南京苏州重启房地产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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