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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协会

致全省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公开信

所有房地产机构:

目前,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发改委和省网络办联合开展的房屋租赁机构混乱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为保护房屋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我会向各经纪会员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业内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士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合法合规经营,确保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信息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主动申报,并接受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完整、准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机构信息等内容;

三、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公司,招聘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4.不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出租房屋;

5.不要在网上平台上发布虚假和非法的出租房屋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6.不得向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租赁交易信息或者出租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并赚取房屋租赁差价;

7.不要利用垄断性住房等手段单方面强行加租;

8.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9.不得使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并恶意扣划押金、租金、押金和押金;

十、通过房地产经纪交易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规定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协会

2019年9月11日

全文如下:

资料来源: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协会

标题:致全省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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