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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

房屋产权的继承和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捐赠收入是“意外收入”

计算并纳税

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取得相关收入的公告》。

很明显,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配偶和其他直系亲属,以及负有直接赡养或抚养义务的人和法定继承人等。,并且不向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公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网站截图)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负有直接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赡养人或者扶养人;

(三)房屋产权人死亡时,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第二,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应当按照“意外收入”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计算。

这条规则为一群人节省了很多钱。虽然财产继承和无偿赠与没有对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财产权利赠与或继承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这是不可避免的。

(网络图、侵权和删除)

1.公证费

直系亲属继承,即合法继承,免征契税、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承担一定的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不得低于200元。

此外,房屋产权赠与应支付公证费,收费标准与继承权公证费一致。

2.契税和印花税

虽然个人所得税免于房屋产权的无偿赠与,但双方还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受赠方缴纳的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值的1.5%左右,双方需缴纳0.05%的印花税。

如果礼物是给非直系亲属的,可能会涉及公证费。

3.大桶

房地产许可证免税期在两年以内的,增值税根据具体情况缴纳(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有相应的区别)。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和受赠人只免征个人所得税,继承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仍需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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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官员:房产产权的继承和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前提是这些条件都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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